(二)拟定全市农业归纳开发的整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归纳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
(三)安排调查、评价、证明各县区和有关部分农业归纳开发项目的规划规划、建造规划及出资方案,担任向省和国家申报农业归纳开发项目方案。
(四)担任批复县区和有关部分的农业归纳开发年度项目方案,批阅县区和有关部分农业归纳开发年度项目的实施方案;辅导、催促县区和有关部分搞好项目建造,加强工程的质量办理,安排项目竣工检验,检查催促县区加强农业归纳开发项目的后续管护和开发利用。
(五)合作有关部分搞好农业归纳开发资金的配套、准时拨款到位,加强农业归纳开发资金的办理、运用、决算、收回和内审作业。
(六)担任全市十三大农产品基地建造的办理作业和全市高新科技演示区及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建造,安排引进外资投入农产品基地建造和农业归纳开发。
(七)安排全市农业归纳开发科技演示和适用技术推广,搞好全市农业归纳开发干部队伍的事务培训;担任县区农业归纳开发部分的事务辅导。
(八)担任全市农业归纳开发项目、资金、各项技术指标完结状况的归纳统计作业;搞好全市农业归纳开发 的调查研究和宣传作业。